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11月11日 - 齊來上街吧!

日期: 2007年11月11日
時間: 下午三時開始
遊行路線: 於遮打花園集合, 途經德輔道中、銀行街、皇后大道中、炮台里再前往中環政府總部。


為被虐待或虐殺的動物, 爭取政府的關注, 爭取警方加強執法! 我們要求警方捉虐貓虐狗狂徒, 而不是與義工搞對抗!!!


 


請看以下故事(轉載):


我在漁記的日子

這段回憶是痛苦的, 一直都想忘記, 但經過一段時間, 仍沒減輕我的心痛.

在不多久前, 漁記安排了一份超短期合約, 雖然和流浪動物沒關係, 但工作地點在其中一間狗房. 因為一時好奇下, 進去了狗房內探小朋友們.

裏面各種各樣的貓狗, 大大小小, 年老年幼, 各色其式, 詳問之下, 原來大部份是流浪動物, 也有被狠心主人遺棄的. 如被棄養, 將會即日被獸醫送走. 流浪動物就會待36小時, 到時也跳不開送走.

只有極之少數的幸運兒會被spca等團體帶走找新家, 但如果是唐貓唐狗, 就發夢也不用想了. Spca的人挑選非常之嚴格, 有不成文的規定,必須是純種, 必須是中小型(狗), 年幼, 親人等等….進了去的動物, 如果想要再出來, 真的比中六合彩更難! 看見這情況, 由於特別關心貓兒, 所以即到貓室看, 嚇得我…….絶大部份都是2-3個月的貓b呢! 有一些還沒有開眼的奶b, 職員說, 沒斷奶的會即日被獸醫幹掉!!

想著想著, 就想以職員的身份領養幾隻出來, 但被笑說: “你救得一隻, e度咁多, 你救到幾多隻?”. 話沒有說完, 另一個職員又手拿著一大網, 內裏全部都是貓b, 估計有10隻進來! 噢! 我的天啊! 這裏是什麼地方? 生命的誕生是為了讓人類殺害嗎?就算是流浪動物,都有權活在世上!生命是神聖的,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掠奪!

被問及職員每天捉貓狗回來殺感覺如何?有一些有愛心的,但為了搵食,也無計可施,也曾帶過貓狗回家養,但奈何數量實在太多.另一些較少愛心的職員說他們沒辦法(太多流浪動物所以要殺),麻目了!這時我聽得無明火起!什麼叫沒辦法?謀殺其他動物的生命,粗暴地對待貓狗生命是辦法嗎?明知是錯的事,繼續去做只會越做越錯,做到麻目了,又成為新的理由去繼續做錯事?心想,你們真的不怕報應嗎?

這天之後,我再沒有踏足狗房了,問自己可以做什麼?真的沒有,曾經想過不如帶些玩具和貓貓玩,抱抱牠們,臨走前讓牠們快快樂樂,結果不被批准,原因是貓貓不需要這些!最後只有默默的祈禱,祈求上帝給予祝福,讓牠們得到解脫!

有一天,知道發現了4隻英短貓b,大小不一,不似同胎,應該是繁殖場掉出來的,看來都有病.因為牠們,我再走到狗房照顧.因為無論貓狗,一律餵含瀉藥成份的糧.原因是貓狗都只會困於房內,大小便在地上,為了使狗狗不用散步都可以便便,所以使排出軟便便,方便用水沖到坑渠.除了給牠們正常的糧吃,還為4b抺身,最後和同事、義工救了出來,但很不幸,最後4b都先後因為fip離開了,但我並不後悔!

在漁記裏經歷的一點一滴,令我十分無奈,但又不知可以做什麼.獸e的無情,身受厚薪,但就不會為動物作任何醫療援助,手上只有一種針,就是死亡之針,難道獸醫們學e是為了令原來健康的動物帶來死亡,擔當一個死神的角色嗎?

還有每天不計其數的狠心主人,帶著自己的子女/同伴來(至少貓狗兒認為主人就是同伴/親人),一邊說著貓狗很乖(起初以為是帶來打預防針的),另一邊廂卻說帶來遺棄!這種情況,我一定會盡最大努力勸主人們,但人心真的很硬,我甚至將實情告訴他們,小貝來這裏一定死梗(因為漁記職員通常說得很好聽,話會安排找領養),但依然狠心簽紙!我記得初來報到時,見過有一隻貓貓,在門邊不停叫,見到任何人都叫,好像在說:“我不是流浪貓啊!我有父母的!爸媽呢?”當我打算第二天先領養牠出來再尋新家時,但卻已經太遲了!

香港究竟是什麼地方?政府帶頭做屠夫,漁記狗房是屠宰場,虐畜的變態佬橫行,差佬故意輕視個案,還對報案者諸多留難!香港何時才能成為“不殺之都”?

今次機會來了,一定要為小朋友們出聲,向人類say no!

我深信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所以你們今次都要站出來,呼籲政府放下屠刀,告訴市民要愛護動物,尊重生命!

11/11遊行,到時見!


1 則留言:

☆雞泡魚★ 提到...

CARMEN會去嗎?
我岩岩係ayu的板板都睇到了這個報導了。
我會去呢~ ^^